導讀:當我的前任和我的朋友在一起後就已經不相信愛情了,讓我覺得談戀愛可以有目的性的,而不是因為喜歡!不管後來遇到多少人,以為自己忘了他,聽到別人提到他的名字,說到他的事情,心裡還是會很難過,是那種很難過心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