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昨天,副總裁黃紹麟還就“網友爆彩虹qq來自”一事宣告“這一訊息純屬謠傳,並未製作彩虹QQ.”,結果今天(2008年11月25日)就突然釋出幾條關於彩虹QQ的宣告,明確表示“彩虹軟體是所屬的一款合法的即時通訊輔助軟體”,同時宣告“企業不能太騰訊”。 宣告全文如下: 1. 近期,彩虹軟體的使用者反饋,在使用騰訊QQ時,被提示彩虹軟體為非法外掛,並要求使用者強行解除安裝.彩虹軟體是所屬的一款合法的即時通訊輔助軟體,騰訊公司無權擅自認定彩虹軟體非法. 2. 騰訊QQ稱輔助軟體所提供的免費"顯IP、顯隱身"功能侵犯了使用者隱私,但實際上騰訊公司自己多年來將"查使用者隱身"等功能發展為其收費服務(如"QQ千里眼"業務).如果騰訊認為提供這些輔助服務屬於"非法",為什麼騰訊還要靠自身都認為是"非法"的功能向用戶收費?騰訊是否應當將通過類似功能所獲得的收入,退還給廣大使用者?
另外,今天在網上也流傳出瞭解決提示“發現非法QQ外掛軟體”方法: 刪除qq目錄下SafeBase下的.同時在SafeBase新建資料夾(真實性有待考證) |